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湘教发〔2011〕19号

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编办: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中小学从教,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1〕4号)精神,我省决定今年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为做好我省2011年“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岗计划”实施范围。2011年我省“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仍为62个县市区(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招聘特岗教师的相关政策与办法。2011年,我省特岗教师的招聘原则、招聘对象与基本条件、招聘程序与办法、资金渠道、保障政策、户口档案及聘后管理和特岗计划的组织实施等,按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湘教发〔2009〕28号)规定执行。

    三、抓紧做好设岗计划申报工作。各设岗县市区要在摸清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需求的基础上,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研究提出2011年特岗教师招聘需求计划,填写《特岗计划申报县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和《2011年“特岗计划”招聘教师分学校、分学科需求计划申报表》(附件3,乡镇中心学校所属片完小、村小的招聘需求计划,招聘岗位应注明),以县市区为单位,于2011年4月20日前,按附表要求分别报送至省教育厅特岗办(附电子文档)、省财政厅教科文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省编办基层机构编制处,同时报送所在市州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

    四、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特岗计划”的重要意义、各项政策和特岗教师的优秀典型,积极动员和引导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应聘,投身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到基层建功立业,为建设教育强省作贡献。

    五、精心组织上岗前培训。特岗教师上岗前培训纳入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范围,原则上以市州为单位组织实施。培训主要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和教育教学基本规范等,培训时间4至5天。各市州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优化的培训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提高培训效果。

    六、切实保障特岗教师工资待遇。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特岗教师工资。在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之前,各设岗县应先行垫付特岗教师工资。要按照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的标准,发放特岗教师的绩效工资和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落实相应的社会保障政策等,确保特岗教师享受与当地其他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

    七、努力做好聘后管理与服务工作。各地要积极妥善地安排好新招聘特岗教师的周转房,努力改善特岗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要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安排特岗教师的任教学科岗位,发挥特岗教师的专业特长。要将特岗教师培养培训纳入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帮助特岗教师尽快适应岗位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能力。要切实加强特岗教师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与跟踪评估工作,确保特岗教师在职称评聘、工资调整、评优评先等方面,与当地其他公办教师同等对待。

    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县市区要从全面提升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和教育现代化进程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施“特岗计划”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特岗计划”实施工作,做到认识到位、政策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明确专人负责,安排好专项工作经费,确保我省2011年“特岗计划”顺利实施。

    九、联系方式。

    1、省教育厅特岗办:刘国才,联系电话:0731-82203481,传真:0731-88653596,电子邮箱:lgcai99@sina.com.cn

    2、省财政厅教科文处:郭娟,电话:0731-85165217。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王祥君 ,电话:0731-82217702。

    4、省编办基层机构编制处:王林,电话:0731- 82217619。

附件:

1、2011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doc

2、特岗计划申报县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doc

3、2011年特岗计划招聘教师分学校、分学科需求计划申报表(初中).doc

4、2011年特岗计划招聘教师分学校、分学科需求计划申报表(小学).doc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