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04-25四川省2011年特岗教师招聘简章
- 2010-08-02四川省2010年招聘特岗教师面试公告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非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证,同时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且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原则上为本科及以上,申请服务的岗位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3、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0年修订意见)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凡不属于招聘对象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培训、资格认定、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聘用”和适当照顾生源地少数民族地区考生的原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报名者在面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或优先聘用:
(1)报考生源地的少数民族学生加4分。
(2)省级及以上表彰的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抗震救灾优秀大学生加4分,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2分。同时具备以上几类加分条件的学生,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8分。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以及生源地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凡志愿报考四川省2011年特岗教师的人员,于4月28日-5月7日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不设置现场报名。
5月13日-5月16日为资格初审结果公布异议期,考生可以通过电话(028-86125137)和邮件方式(86115370@163.com)提出异议,过期不予受理。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6月6日-6月11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补录→岗前培训→资格认定→签订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