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 2011-06-07青海省2011年农牧区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本省招聘简章摘要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本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青海生源毕业生。
招聘条件
(一)学历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师范类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限报小学,所学专业在小学学段没有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可申报对应或相近的初中学段学科);往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教师资格,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学科要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
(二)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取得教师资格,且所报学科要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不纳入特岗教师招聘范围。
(三)报考藏汉双语学科者,须具备用汉语和藏语授课的能力,且报考玉树地区小学藏汉双语学科者须进行藏语康巴方言测试。
(四)思想品德、业务能力、身体状况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和招聘岗位要求。
(五)在青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包括青南计划)、到农村任职服务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持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六)参加青海省师范生顶岗支教实习的毕业生,凭省教育厅颁发的顶岗支教实习证书,在总分中加5分。
待遇及优惠政策
特设岗位教师聘期为3年,服务期计算工龄,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任职满1年后,可按我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要求申报评审职称。个人档案由学校所在地教师档案管理部门管理,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迁入任教地区。
特设岗位教师聘期期满后,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制内正式聘用,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根据青办发(2005)38号文件规定,聘期期满后报考本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报考本省高校研究生的,可在考试成绩中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岗前培训→签订协议
报名提醒
| 报名 | 5.30-6.8 |
|---|---|
| 打印准考证 | 6.14-6.17 |
| 笔试 | 6.18 |
| 公布成绩 | 6.24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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