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

本省招聘简章摘要
招聘对象

1、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表),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原则上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一致;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6、少数民族应聘者和本市县籍应聘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7、2008、2009、2010年已被聘用的特岗教师和我省在编的教师不得报考。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2、应聘人员报名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并表明是否愿意服从调剂志愿。

3、报名系统于6月10日下午17:30准时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查→面试→公示→聘用

报名提醒
报名 6.1-6.10
资格审查 6.15前
打印准考证 6.22-6.24
笔试 6.26
查询成绩 7.2
资格复查 7.15-7.17
面试 7.18-7.19
总成绩公示 8.5前
特岗教师招聘网站及咨询电话

网址: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教育网

报名咨询:

0898-65236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