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广西补录拟聘特岗教师公示的通知

桂教师范〔2011〕70号

关于对2011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

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补录拟聘

特岗教师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公布2011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人员名单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61号)精神,我区公布了4401名拟聘人员。现因有部分拟聘人员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结合有关县(市、区)的要求,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蓝成等142名同志为我区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递补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现通过全国特岗招聘网(网址:http://tg.ncss.org.cn)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对公示的拟聘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1年9月1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南宁市竹溪路69号,邮政编码:530021,联系电话:0771—5815206,传真:0771—5815205。

  请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和有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同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群众如实反映拟聘人员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集中培训、考试、签订聘用合同和上岗任教等相关事宜按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附件:2011年广西“特设岗位计划”补录拟聘特岗教师名单〔2011〕70号.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主题词:农村教师  特设岗位  公示  通知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制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1年9月8日印发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