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甘肃省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

甘肃省编办  省教育厅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甘肃省2011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

有关市(州)、县(市、区)编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1]4号),省编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制订了《甘肃省2011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甘肃省教育厅师范处  张 永  

  联系电话:0931-8820648

  电子邮箱:gsjytsfc@126.com

                省编办   省教育厅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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